永利34511水质检测中心原子荧光光度计、超纯水仪及辅助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永利34511项目永利34511水质检测中心原子荧光光度计、超纯水仪及辅助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利34511水质检测中心原子荧光光度计、超纯水仪及辅助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
3、合同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含招标范围内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4、招标内容及范围:原子荧光光度计一台、超纯水仪(加配30L水箱)一台、电脑两台(联想、华硕、戴尔)。
5、招标控制价:63.3628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子荧光光度计一台、超纯水仪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代理授权书并加盖厂家公章,同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有已成功履行与本次招标内容相似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和签字页,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和地址:
1、本公告发布之日即可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2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资料(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子荧光光度计一台、超纯水仪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代理授权书并加盖厂家公章,同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有已成功履行与本次招标内容相似的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和签字页,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涉及到的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须编入资格后审申请文件中,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九、联系人
招标人:永利34511(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卓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永利34511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广成铂金大厦3楼 |
招标人邮编:211220 | 代理机构邮编:211200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025-57207890-805 |
发包人联系人:经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工 |
发包人联系电话:18112959768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61431785 |